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火炮

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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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炮
 

美國M115榴彈炮
M198榴彈炮開火時的一瞬間。
5"/54 caliber Mark 45 開火。
火炮火砲是利用火藥燃氣壓力等能源拋射彈丸,口徑不少於20毫米(0.78英寸)(美國為16.7毫米)的身管射擊武器。較小型的身管射擊武器稱為槍械
火炮通常由炮身和炮架兩大部分組成。炮身包括身管、炮尾、炮閂等。身管用來賦予彈丸初速和飛行方向;炮尾用來裝填炮彈;炮閂用以關閉炮膛,擊發炮彈。炮架由反後坐裝置、方向機、高低機、瞄準裝置、大架和運動體等組成。反後坐裝置用以保證火炮發射炮彈後的複位;方向機和高低機用來操縱炮身變換方向和高低;瞄準裝置由瞄準具和瞄準鏡組成,用以裝定火炮射擊數據,實施瞄準射擊;大架和運動體用於射擊時支撐火炮,行軍時作為炮車。

歷史

公元7世紀中國發明火藥後,逐漸開始用機拋射火藥彈;唐哀帝時鄭璠攻打豫章,曾「發機飛火燒龍沙門」,這種發機飛火就是火炮。
1163年魏勝駐守海州時,製造出火石砲。在1332年蒙古帝國)就在部隊中裝備了最早的金屬身管火炮-青銅火銃(口徑105毫米,滑膛前膛火炮),是現今火炮的鼻祖之一。現在發現更早的1298年元火炮[1]之後大型化的火銃逐漸改稱為火砲(或火炮),小型的火銃則演變成槍械
火炮在歐洲剛投入戰場時,大致上分長炮與臼炮兩種。長炮的鑄造法與水桶類似,再用桶箍加固炮身;而臼炮則直接採用青銅鑄造。

 分類

 近古

 現代

  • 按照運動方式可以分為:
    • 牽引式(由其他軍用車輛牽引)
    • 自行式(自走炮(Self-Propelled Artillery))

無後座力砲

無後座力砲
 

美國106公釐無後座力砲,照片中是以吉普車裝載的型式。
無後座力砲的運作方式
無後座力砲Recoilless rifle)是火砲的一種。特色是發射時利用向後噴出氣體的反作用力推進炮彈的火砲。由於減少了傳統火砲需求的後座以及制退機械,所以體積小、重量輕、結構簡單、操縱方便,適用於伴隨步兵作戰,配用空心裝藥破甲彈,主要用於攻擊堡壘戰車和其他堅固目標。缺點是發射之後的後焰(back blast)及後噴物會暴露發射陣地,而且還使其無法在狹小空間內使用。

 歷史

德國發展出75公釐的有膛線的無後座力砲給空降部隊作為反戰車武器。在二次世界大戰德軍攻佔克里特島時發揮功用,於是德國用相同的設計發展出105公釐的無後座力砲,美國陸軍模仿發展出相同的兩種口徑。美國亦發展出及使用90公釐的無後座力砲。蘇聯亦發展出沒有膛線的的無後座力砲,口徑有73、82及110公釐。
中華民國聯勤61兵工廠(後來改制為202廠)曾經生產43式75公釐無後座力炮以及51式106公釐無後座力砲

加榴炮

加榴炮
法國155毫米TRF1炮
加榴炮,是指兼有加農炮榴彈炮彈道特性的火炮。其特點是:砲管長度/口徑比在39到45之間,使用大號發射裝藥和小射角時,彈道特性接近於加農炮;使用小號裝藥和大射角時,彈道特性接近於榴彈炮。20世紀60年代以來,各國發展裝備的新型榴彈炮多是加榴炮,但都以榴彈炮命名。

列車炮

列車炮
法軍320毫米列車炮
列車炮Railway Gun)為一種架設在鐵軌上的大型炮種。透過在裝甲列車上裝置大炮,能夠令這些本來不便運輸的大型火炮可以在鐵軌上快速移動。很多國家也曾經建造過這類列車炮,當中較著名的有德國1930年代建造的古斯塔夫巨砲,由生產商克虜伯公司承建。
然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列車炮亦已經淡出歷史的舞台,而漸漸被火箭飛彈等遠程武器所取代。

 歷史

列車炮的概念最早源於1850年代,在英國人安德森(Anderson)的作品《國防》(National Defense)中提出。1860年代以後,俄羅斯亦有著相同的概念。而最早使用列車炮的國家則是美國。在南北戰爭期間,聯邦軍(北軍)為了圍攻邦聯軍(南軍)據地彼得斯堡(Petersburg),首次採用搭載了無蓋列車的十三英吋臼炮進行轟擊,這是世上第一款的列車炮。
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亦開始以列車炮作為轟擊要塞及塹壕的武器,把列車炮的使用推向一個新的高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間,德國使用了射程一百三十公里的「巴黎大炮」(Paris-Geschütz)轟擊法國巴黎。因此,協約國在戰後擬定的《凡爾賽條約》中列明德國禁止使用列車炮等重型武器。雖然如此,但1935年希特勒重整德國軍備後,列車炮再次面世。
第二次世界大戰間,德國製造了很多不同種類的列車炮如古斯塔夫巨砲K5列車炮等。這些列車炮的口徑比較大,由800毫米至1000毫米不等,其炮管亦較相對長,所發射出來的炮彈射程有數十公里。

 退出

由於列車炮的體積過於龐大,往往成為了轟炸機的轟炸目標,而且移動受到鐵軌的限制,機動性相對較低。此外,鑑於各地的鐵路的軌距不一,所以這些列車炮要進入他國國境時,可能需要拆卸再組裝,或是重新鋪設一條鐵軌。再加上德國一直秘密開發飛彈等遠程武器,並在二戰後期成功把V2火箭這款新式武器實體化,取代列車炮原有的地位。自此,列車炮不再被採用,而新研發的飛彈則取而代之,成為新世代戰爭的武器。

迫擊炮

迫擊炮Mortar)是一種炮身短、射角大、彈道弧線高、以座鈑承受後座力、發射帶尾翼彈的曲射火炮。其名稱來源由於它可以「迫近射擊」。

 特點

120mm迫擊炮
M224 60mm迫擊炮
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的小大衛迫擊炮,口徑為91.4公分
射角大(一般為45°-85°),彈道彎曲,初速小,最近射程小,對無防護目標殺傷效果好,適用於對遮蔽物後的目標和反斜面上的目標射擊。射擊時,身管後坐能量通過座鈑由地面吸收。行軍時身管、座鈑可分解。主要配用殺傷爆破彈,用於殲滅、壓制敵有生力量和技術兵器,破壞鐵絲網等障礙物;還可配用煙幕彈照明彈等特種炮彈。
迫擊炮問世以來,被廣泛運用於戰爭,尤其是山地戰塹壕戰,配合步兵小單位(班、連、排)作戰,為步兵之制式火力支援武器。

 歷史

迫擊炮由臼炮演變而來。1904年日俄戰爭旅順攻城戰中,日軍官兵離俄軍戰壕很近,普通火炮和機槍無法發揮威力。俄國炮兵軍官列昂尼德·尼古拉耶維奇·戈比亞托Leonid Gobyato)利用臼炮彈道高、射程近的特點,和旅順城防司令康德拉堅科將軍一道設計出了第一門迫擊炮,其炮身為海軍的47毫米臼炮,安裝在輪式炮架上,便於推行。
然而戈比亞托發明的迫擊炮是由海軍臼炮改裝而來,雖然射程近,但無法拆成可攜帶的部件,步兵小單位作戰使用起來仍然不方便,因此沒有得到廣泛使用。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發明家溫弗雷德·斯托克斯(Wilfred Stokes)爵士在1915年發明了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炮,現代意義上的可分解、便攜帶的迫擊炮方告問世。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前蘇聯為裝備了世界上最多門迫擊砲的國家,共34.8萬門。
世上最大的迫擊砲為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製造的小大衛,其炮筒重65304公斤,口徑為91.4公分。它所發射的彈頭重約1700公斤[1]
現代迫擊砲主要發展於後裝性線膛模式、曲平射兩用模式和自動連發模式;大口徑型也正趨向自行火砲化。迫擊砲由於使用簡單,除了一般軍隊外,連一些遊擊隊都會裝備。

 分類

迫擊炮又多個分類方法:
  • 裝填方式可分為前裝迫擊炮和後裝迫擊炮;
  • 按炮身結果可分為滑膛迫擊炮和線膛迫擊炮;
  • 按運動方式可分為攜帶型、駝載式、車載式、牽引式和自行式。

 較常見的迫擊砲口徑

高射炮

高射炮,指用以從地面向空中目標射擊的火炮。分為牽引式和自行式兩種。具有身管長、射擊準確、火炮可360度迴轉、射速高的特點。多數配有火控系統,以多門炮組成高射炮陣地對空射擊。部分型號的高射炮以多管聯裝的方式來獲得高射速。口徑一般不超過127毫米。
小口徑高射炮多以彈丸直接命中的方式毀傷目標,中、大口徑的型號由於受到發射速度的限制,多以在目標附近用近炸引信引爆彈丸,以彈丸破片毀傷目標。隨著防空飛彈的普遍裝備,中、大口徑的高射炮逐步讓位於飛彈。小口徑高射炮由於彌補了防空飛彈的低空射擊死角,得以發展改進後,與高射機槍一起充當了低空/超低空區域的防空任務。
QF 3.7高射砲
二戰時期設於船上的防空陣地

戰車炮

戰車炮

勒克萊爾主力戰車使用的120公厘戰車炮特寫
美國M1A1戰車使用的120公厘戰車炮射擊特寫
戰車炮(Tank gun)是指安裝在戰車上的火炮,是戰車的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火力來源。戰車炮的彈道特性與高射炮類似,追求高初速以及彈道平直以求迅速打擊目標。戰車炮主要使用穿甲彈高爆彈攻擊對方的戰車裝甲車輛和為步兵提供火力支援。
世界上的第一門戰車炮是英國裝配在1916年生產的I型戰車的「雄性」型號上的兩門57公釐炮[1]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戰車火炮的口徑與威力都大幅提升,面對更厚重的裝甲下,除了提高炮口初速以外,還有新的彈藥種類用來對付其他裝甲目標。在大戰結束前,戰車炮幾乎已經脫離提供步兵支援火力的任務,火炮的用途趨向專精於反裝甲作戰。
現代的戰車炮主要分為滑膛式和線膛式兩類。在戰車上多裝在可以360度迴轉的裝甲炮塔內以獲得最大的防護,與觀瞄火控設備、自動裝彈機和炮塔迴轉機構組成戰車的武器系統。
現代戰車炮多以滑膛式為主,典型型號是裝備在西方國家第三代主力戰車上的德國萊茵金屬公司的L55系列120公厘滑膛炮;典型的線膛式型號是多裝備在西方國家第二代主力戰車上的皇家兵工廠L7型105公厘線膛炮。

反戰車炮

反戰車炮

德國二次世界大戰初期使用的Pak36 37毫米反戰車炮
反戰車炮,又稱「戰防炮」(即「戰車防禦炮」,英文作Anti-tank gun,德文則稱為Panzerabwehrkanone,一般簡寫為PAK),是指主要用於射擊、摧毀戰車或其他裝甲目標的火炮

 歷史

最早的反戰車炮出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各國軍隊都沒有專門的反戰車炮,多用步兵野炮臨時充當反戰車炮對戰車射擊。在1920年代,瑞士研製了世界上第一種反戰車/高射兩用炮,口徑為二十公釐。
二戰中期開始,反戰車炮從只有拖曳式演變為拖曳與自走兩類,後者伴隨戰車運動,以相近的運動力在戰場上摧毀敵人的裝甲車輛。前者的例子是納粹德國的PAK38型50毫米口徑戰防砲與PAK40型75毫米口徑戰防砲。後者的例子則有納粹德國的貂鼠式自行反戰車炮,蘇聯的SU-85、SU-100等型號,美國的M-10M-18、M-36等。
另外,Flak 18/36型火砲(即著名的88戰防炮)雖然時常被德國陸軍用以進行反戰車任務,但它並非戰防砲,而是一種高射砲。在其基礎上,德國萊茵金屬公司設計了PAK43型反戰車炮,其發展型KWK43型作為主炮安裝在著名的虎式戰車上。
二戰後,反戰車炮的發展分為兩方面。過去小口徑的反戰車炮與反戰車槍由低或者是無後座力的武器取代,這些武器包含火箭筒火箭推進榴彈以及無後座力炮。中大口徑反戰車炮由反戰車飛彈所取代,這些飛彈可由步兵攜帶或者是安裝在車輛上操作。

 特性

反戰車砲也是加農砲的一個分支,特點在於砲口初速高,砲身較為低矮以降低被發現的機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許多國家都有設計與生產專門的反戰車砲給步兵單位使用,各國戰防砲幾乎全數採用37公釐口徑,清一色為納粹德國PAK35/36的仿製品。隨著戰車的裝甲厚度逐漸增加,反戰車砲的口徑也水漲船高,射擊的彈藥種類也從單純的穿甲彈演變出錐型裝藥脫殼穿甲彈等設計。 為了提高炮彈初速,增大膛壓,追求更高的穿甲能力,甚至在二戰中的納粹德國,還設計過一種次口徑反戰車炮,即錐形炮。該炮的炮尾口徑大於炮口口徑,使用特製的軟金屬彈身炮彈,擊發後,炮彈在炮膛的運動過程中受到身管口徑不斷縮小的影響,軟金屬發生變形,整個炮彈逐漸變細,而硬金屬彈芯逐漸突出。在這一個過程中,炮彈與炮膛緊密貼合,能夠獲得極大膛壓和初速。這應該屬於反戰車炮追求穿甲能力的極端例子。

航空機關炮

航空機關炮

航空機關炮
各種航空機關炮
航空機關炮(簡稱航炮)是飛機直升機上裝備的口徑大於等於20毫米的自動發射武器。能自動完成開膛,抽殼,拋殼,進彈,鎖膛,擊發等系列射擊動作。有效射程一般為2000米。

艦炮

艦炮

艦炮
二戰戰列艦艦砲結構
愛阿華號戰艦16英寸三聯裝艦炮齊射的鏡頭
艦炮指安裝在海軍艦艇上的火炮。主要用於艦艇射擊海上、岸上和空中目標,是海軍艦艇的主要武器之一。

 配置和性能

艦炮通常為加農炮,配置的方式可以分成有炮塔或者是無炮塔,每一座炮塔配署的火炮數量有單裝、雙聯、三聯或四聯裝等不同門數。口徑範圍從20mm到歷史上最大的460mm(日本大和級戰艦搭載的94式艦砲)不等。現代常見的艦炮口徑有20mm、30mm、37mm、40mm、76mm、100mm、127mm、130mm等。

 作用

艦炮是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軍艦最主要的攻擊火力,二戰之後飛彈逐漸取代火炮的地位,不過火炮並未完全從軍艦上消失,只是口徑和作用有別於以往。現代艦炮的一個重要任務是摧毀來襲的反艦飛彈,擔任軍艦內線防禦的主力。擔任這一類任務的艦炮稱為「近迫武器系統」或「近(程)防(禦)武器系統」(Close In Weapon System),簡稱CIWS,特點是射速極高(每分鐘數百到數千發),無人工協助下有持續射擊一段時間的能力,需要少續或者是可以獨立進行目標追蹤與射擊任務。這一類火炮最有名的包括美國方陣(密集陣)20mm近迫武器系統系統與荷蘭守門員30mm近迫武器系統等。

 火控

對目標的追蹤與射擊方式包括利用光學或是雷達系統提供目標資料,經由艦上的火控指揮系統加以協調射擊諸元與時機。

海岸炮

海岸炮

海岸炮
位於新加坡的海岸防衛炮
海岸炮是指布置在陸上,主要射擊海上目標的火炮。主要用來射擊各種水面目標,有些火砲部署的位置也能夠對附近的地面目標進行射擊。用於保衛海軍基地、港口、沿海重要地段及海岸線,或支援近海艦艇作戰。
海岸炮在反艦飛彈出現之前是沿海地區唯一的防禦系統,有些火炮是特別設計作為海岸防衛,有些則是改良自陸軍使用的火炮。部署的方式可以分為固定炮塔固定陣地移動陣地三大類。

 固定炮塔

固定炮塔類似軍艦戰車上的炮塔型態,炮塔可以旋轉。這些炮塔隨著火炮的大小而有差異,大型的炮塔可以是鋼筋水泥的強化建築物,將海岸炮放置在內部,容許炮口旋轉某些角度。小型的炮塔則可能是專門設計或者是沿用自艦炮或者是戰車炮的炮塔。通常在炮塔下方有深入地下的彈藥儲存與輸送的機構和空間,有些大型的炮塔陣地設計還會包括操作人員的休息空間。
將艦炮炮塔使用於地面防禦的例子

 固定陣地

固定陣地則是火炮平常放置在旁邊的掩體當中,使用時將火炮以人力或者是機械方式移動至開闊的射擊陣地上。射擊陣地是預先選定不變的永久陣地,火炮本身沒有炮塔的保護,不過可以在陣地當中改變射擊的角度,在射擊完畢或者是裝填的過程當中,可以將火炮送回掩體當中予以保護。掩體當中包含彈藥的儲存與輸送空間,與其他火炮陣地的連絡通道,人員休息與準備的空間等等。

 移動陣地

移動陣地使用的火炮極為類似陸軍一般的拖曳或者是自走式火炮,在需要的時候才進入某一處預先規劃好的射擊陣地,這種陣地可以是有保護的碉堡,也可以是一處空地,後者依靠的是不斷變換射擊地點來保護火炮與人員的安全,這種部署方式多是在緊急的時候使用,以提高火炮使用的彈性和降低平時部署的成本。